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汇通集团: 汇通集团关于“汇通转债”预计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
发布日期:2024-06-24 17:24    点击次数:173
证券代码:603176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汇通集团 公告编号:2024-033 转债代码:113665    转债简称:汇通转债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“汇通转债”预计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提示性公告   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。   重要内容提示:   ? 转股价格:8.21 元/股   ? 转股期起止日期:2023 年 6 月 21 日至 2028 年 12 月 14 日   ? 根据《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》(以下简称《募集说明书》)的约定,在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,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 30 个交易日中至少 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 85%时,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。   ? 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 2024 年 6 月 4 日起算, 截至 2024 年 6 月 18 日公司股票已有 10 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 85%,即低于 6.98 元/股的情形。若未来 20 个交易日内有 元/股),将有可能触发“汇通转债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。    一、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   (一)可转债发行情况   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核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证监许可[2022]2894 号)核准, 公司于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15 日向社会公开发行 360 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, 每张面值 100 元,发行总额 36,000 万元,期限为发行之日起 6 年, 即存续的起止时间为 2022 年 12 月 15 日至 2028 年 12 月 14 日。    转股期起止时间为 2023 年 6 月 21 日至 2028 年 12 月 14 日,初 始转股价格为 8.23 元/股,最新转股价格为 8.21 元/股。债券的票面利 率为:第一年 0.3%、第二年 0.5%、第三年 1.0%、第四年 1.5%、第五 年 2.0%、第六年 2.5%。    (二)可转债上市情况   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[2023]4 号文同意,公司 3.6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 2023 年 1 月 11 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,债券简称“汇通转债”,债券代码“113665”。    二、“汇通转债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   (一)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   根据《募集说明书》的约定,“汇通转债”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如下:    (1)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   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,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 85% 时,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表决。   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。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,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。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,且同 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。   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,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,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。   (2)修正程序   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,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,公告修正幅度、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(如需)等有关信息。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(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),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。   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,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,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。   (二)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  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 2024 年 6 月 4 日起算,截 至 2024 年 6 月 18 日公司股票已有 10 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“汇通 转债”当期转股价格的 85%,即低于 6.98 元/股的情形。若未来 20 个 交易日内有 5 个交易日收盘价仍低于“汇通转债”当期转股价格的 85% (低于 6.98 元/股),将有可能触发“汇通转债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的条款。   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12 号——可转 换公司债券》规定,“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,上市公司应当 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,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 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,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 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。上市公司 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,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 价格。”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和披 露义务。   三、风险提示   公司将根据本公司《募集说明书》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 于触发“汇通转债”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 股价格,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   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,并关注公 司后续公告,注意投资风险。   特此公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